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20116497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3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八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40185249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六日臺中縣政府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5 條條文(
原名稱:臺中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
治條例)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80396555
號令修正全文 3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6.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2273423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