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0729872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自治條例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10169056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47 條;並自公布日發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1719572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4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40052049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4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013802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15-1、42、46  條條文;並增訂第 41-5、44-1、44-2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14075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4、15-1、20、39、42 條條文;並增訂第 41-6、41-  
  7、42-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6018989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4、15-1、41-4、41-6、42  條條文;並增訂第 38-1、4
  1-8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030063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2、27、42 條條文 
8.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9.中華民國101年5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0729872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