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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0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227342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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