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后區民字第101000580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8月13日后區民字第1010014010號函第一次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10月15日后區民字第1010017092號函第二次修正
4.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后區民字第1030010803號函第三次修正
5.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后區民字第1050021516號函第四次修正
6.中華民國106年7月19日后區民字第1060013193號函第五次修正
7.中華民國109年2月14日后區民字第1090002744號函第六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