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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有財產產籍管理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4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財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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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財產字第 0950068407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23 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財產字第 0960173858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24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財納字第 0970005171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24 點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