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工管字第 904851 號
函訂定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工管字第 19470 號函
修正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工管字第 38249 號函
修正全文 16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工管字第 136867 號函修正
名稱及全文 16 點(原名稱:臺中市政府工關局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 0940114971 號
函修正名稱及第 1、5、7、16 點條文(原名稱:臺中市政府工務局辦
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
6.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