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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2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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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工管字第 904851 號
  函訂定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工管字第 19470  號函
  修正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工管字第 38249  號函
  修正全文 16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工管字第 136867 號函修正
  名稱及全文 16 點(原名稱:臺中市政府工關局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 0940114971 號
  函修正名稱及第 1、5、7、16  點條文(原名稱:臺中市政府工務局辦
  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
6.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