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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9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3014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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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13041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16958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8015015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73014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4月29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