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財務字第 39668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財務字第 0950090453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原名稱: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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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七日臺中市政府財務字第 0960045886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5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財納字第 0970005171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