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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推動公共藝術設置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9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05714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文化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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