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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清水區調解委員會運用內政部核發調解獎勵金支用範圍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2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清區秘字第1050028468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區公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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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0年10月28日清區民字第1000023528號函訂定
2.101年10月11日清區民字第1010023258號函修正第三
點(一)、(五)並下達
3.105年12月22日清區秘字第1050028468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