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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報支差旅費補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1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中是消會字第1050001206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消防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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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4年2月11日中市消會字第104000627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5年1月12日中市消會字第1050001206號函,自1041231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