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1月21日中市稅企字第1002500061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6月26日中市稅企字第1012500117號修正
3.中華民國102年1月15日中市稅企字第1020500017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3年3月4日中市稅企字第1030500054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中市稅企字第1040500047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7年1月12日中市稅企字第1070500018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109年5月4日中市稅企字第1090500120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中市稅企字第1120500055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