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府授環空字第100000919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0年10月24日 府授環空字第1000205175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府授低碳瓣字第1010047253號函修正第三、八點
4.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府授人企字第1020114922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府授人企第1030113113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府授人企字第1040062548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105年6月20日府授人企字第1050129092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府授人企字第1060184098號函修正
9.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府授人企字第1070026114號函修正
10.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府授人企字第1070093242號函修正
11.中華民國108年10月3日府授人企字第1080237115號函修正
12.中華民國110年7月9日府授人企字第1100173070號函修正,並溯自110年7月1日生效。
13.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府授人企字第1120031866號函修正,溯自112年1月31日生效
14.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府授人企字第1120273033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