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其違章建築及違規廣告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中市都管字第10200496721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府授都建字第0991003545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2年4月9日中市都管字第10200496721號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