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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廣告車輛違規停放移置及保管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10298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交通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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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80342582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10298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6月17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