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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辦理九十八年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1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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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臺中市政府中市稅財字第 0986130710 號
  函訂定下達全文 6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