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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縣區段徵收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2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8135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地政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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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臺中縣政府制定公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臺中縣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1 條;並自公布
  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八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70261924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78135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5月6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