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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5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0998772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民政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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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0788102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1年6月12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0998772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