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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文化局春秋藝術季活動申請作業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2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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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臺中市政府中市文藝字第 0920006977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