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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2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9226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衛生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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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五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4302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20 條
2.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53286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0年5月4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79226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5月6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