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臺中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2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9226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衛生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