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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演藝事業及演藝人員輔導管理暫行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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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文藝字第 160731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