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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臺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183196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財政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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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稅財字第 18285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九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106052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市房屋稅徵收
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183196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7月1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