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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1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20520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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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165360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006959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99年10月29日府法規字第0990312204號令修正部分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6月28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20520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6月30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