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九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12784000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7 條;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50276082 號令修
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八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70261899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80053884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8、12 條條文;刪除第 1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6.中華民國100年8月9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523392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並自100年8月11日起於改制前原行政區域內失其繼續適用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