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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上班時間飲酒及酒後駕車懲處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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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人二字第 0910054582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府人考字第 0910152913 號函
  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102155 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原名稱: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
  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