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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辦理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暨補償費標準(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0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211061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建設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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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日臺中市政府(90)府行法字第 2757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10月28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2110613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之,並自100年10月30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