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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2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修正總說明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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