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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與市立高級中學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1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054575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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