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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員工與執行職務具利害關係者互動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9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霧區政字第1110028826號函訂定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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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霧區政字第1110028826號函訂定,並溯自111年9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