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3月31日中市教中字第1000015619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中市教中字第1000089487號函修正名稱為臺中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
3.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中市教中字第1030108199號函修正第1點、第7點、第9點、第13點;刪除14點
4.中華民國105年5月30日中市教中字第1050040184號函修正第2點、第4點、第7點、第9點
5.中華民國108年7月4日中市教中字第1080059674號函修正第3點附表(一)
6.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中市教中字第1110054358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中市教中字第1120062947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