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3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0年10月4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90477號令修正第一條、第十二條
3.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府授人企字第10002055770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民國100年1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府授人企字第1010130353號令修正編制表
5.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府授法規字第1020217562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府授人企字第1020222756號令修正編制表
7.中華民國103年4月1日府授法規第1030057079號令修正第四條及第十三條
8.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府授人企第1030060379號令修正編制表
9.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府授法規字第1050250103號令修正
10.中華民國105年11月23日府授人企字第1050256074號令修正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