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3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0年8月15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55803號修正第一條及第十四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府授人企字第1000198520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100年1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府授法規字第1020205564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府授人企字第102021503號令修正編制表
6.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府授人企字第1040295501號令修正編制表
7.中華民國106年8月21日府授法規字第10601716261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府授人企字第1060183563號令修正編制表
9.中華民國107年4月19日府授人企字第1070086045號令修正編制表
10.中華民國108年1月4日府授人企字第1070320355號令修正編制表
11.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府授人企字第1130003589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113年3月1日生效
12.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府授人企字第1130256179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113年1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