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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對民間團體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4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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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十日臺中市政府府主歲字第 0960093389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