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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大墩工藝師審查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37296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文化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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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06170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372963號公告,原繼續適用法規自100年3月9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