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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32240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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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321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10129999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60153184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8023842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228834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7.中華民國100年7月13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322403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並自100年7月15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