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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282184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財政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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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八八府秘法字第 18128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7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282184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7月9日起於改制前原行政區域內失其繼續適用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