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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院民安置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09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30454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社會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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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51454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秘法字第 50635  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日臺中市政府府秘法字第 156336 號令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七日臺中市政府八八府秘法字第 93634  號令修
  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並自公佈日施行(原名稱:臺中市立仁愛之
  家院民安置辦法)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183862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1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7.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304543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並自100年7月13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