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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公有空地及公共設施認養維護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0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227600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建設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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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10162711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073030 號       
  令增訂發布第 1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2276003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