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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訂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衛企字第10700562971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衛生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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