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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本府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1日起,委辦本市和平區公所辦理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業務。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社障字第10501340051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社會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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