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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臺中市財團法人宗祠(家廟)、臺中市財團法人祭祀公業及臺中市財團法人神明會設立捐助財產之最低總額及現金總額比率」,並自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民宗字第1100024305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民政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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