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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廢止本府100年10月19日府授文秘字第1000199307號公告,並將臺中市政府關於文化資產保存法(除第78條至第88條及第99條外)等4法規所定主管機關之權限,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執行。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文資綜字第10800229061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文化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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