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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3:0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9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環秘字第1010083600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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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節約能源與執行行
     政院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設置本局節約能源推動小
     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 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督導本局及所屬各機關節約能源之執行事項。
     (二)考核本局及所屬各機關節約能源成效。
      (三)其他有關節約能源事項之審議。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局主任秘
    書兼任,其餘委員十人,由本局各科室主管派兼之:
     (一)綜合計畫科。
     (二)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三)水質及土壤保護科。
     (四)廢棄物管理科。
     (五)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
     (六)清潔隊管理及勞工安全科。
     (七)環境檢驗科。
     (八)環境設施大隊。
     (九)環境稽查大隊。
     (十)秘書室。 
     本小組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四、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並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
    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及副
    召集人均不克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五、本小組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參加時得指派股長級以上人員代理。
    會議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議,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
    之同意,始得為之,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局秘書室主任兼任;置節能管理人員一人
    ,由本局秘書室派員兼任。
七、本小組委員及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
八、本小組對外行文,以本局名義行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