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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委託「上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1年度「臺中市強化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能力及港區污染熱區稽查管制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環水字第1010028235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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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託「上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本市轄內海洋及河川油污染應變。

(二)辦理海洋油污染事件應變演練、應變器材實作訓練及每月定期維護本局應變器材。

(三)港口污染稽查管制、商港與漁港等船舶稽查管制及本市轄境內環保署核可之陸上污染源、海岸工程、海洋棄置許可、緊急應變計畫及海洋污染防治計畫等海域工程稽查作業。

(四)本市梧棲區及龍井區事業及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稽查、放流水質採樣工作及執行現場水污染合理性分析及科學蒐證等作業,以作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依據。

(五)本市梧棲區及龍井區事業暗管、繞流排放管線或不明管線查緝及封閉。。

(六)推動成立港區巡守隊及辦理淨灘活動。

(七)辦理學校或漁民海洋環境保護教育宣導活動。

(八)協助辦理本市海岸線環境清潔及污染事件應變權責單位協商說明會。

二、自中華民國101年3月30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依規定委託「上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該公司所在地: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1路68號8樓。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電話:04-22289111轉6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