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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遺失或污損賠償: 一、請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賠償。 二、若無法購得,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一) 圖書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書定價二倍計價,以「基本定價」定價 者,依該書定價之四十五倍計價。 (二) 未標明定價者,中文書每一面以新臺幣一元計價,若無法查出面數 者,小說類每冊以新臺幣四百元計價,其他類圖書每冊以新臺幣一 千元計價。 三、附件遺失視同整套賠償。 視聽資料遺失或污損賠償: 一、請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賠償。 (公播版) 二、依定價賠償之。 三、若無法購得,且未標明定價者,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錄影帶、VCD等以二千元計價,DVD以三千元計價,錄音帶、CD、 D-ROM以五百元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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