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社會團體或個人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和平區偏遠路線兼營貨運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10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交公字第1150366115號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交通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府授交公捷管字第110022536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11年12月6日府授交公捷管字第1110329406號函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3年7月29日府授交公捷管字第1130213246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15年10月27日府授交公字第1150366115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