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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發放月退休(月撫慰)金及三節慰問金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2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中山地所人字第1060007340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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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6年7月14日中山地所人字第1060007340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