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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廍子水資源回收中心回饋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60268782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水利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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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5年1月18日府授法規字第1050002931號制定公布
2.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府授法規字第1060268782號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