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石岡壩水資源回收中心回饋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60268782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水利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1年7月27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128772 號制定公布
2.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府授法規第1030010831號修正
3.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府授法規字第1060268782號廢止